当前位置: 山羊 >> 山羊的习性 >> 一种比较温柔的刑罚,只需要一头山羊,却会
在古代,酷刑一开始的发展只是用于对付那些顽固不化的奴隶,可渐渐的,这些酷刑开始被帝王利用,成为一统天下的利器,而随着朝代的更迭,酷刑变得花样百出,每一种都令人闻风丧胆。我国满清时期还有十分残酷的满清十大酷刑,例如竹刑,剥皮还分为两种:一种只是为了给人造成痛苦,然后犯人一辈子都会有心理阴影,另一种是一层一层的剥下来,折磨到死为止。还有鼠刑,象刑,石刑,刺刑等等。
相比于我国的这些残酷刑法,欧洲古朝代的一些刑法就相对显得温柔的多了。其中笑刑便是欧洲最常用的,以柔克刚,却能杀人于无形。笑刑即就是我们民间通常说的挠痒痒。它起源于汉代,因为他不会在人的身体上留下痕迹,且能够快速的恢复,所以一般此类刑法都会被用在贵族的身上。但可能也正是这个原因,此类刑法并没有在历朝历代被广泛的应用,逐渐的成为我国古代酷刑的泛泛之类。而在17世纪时的欧洲,因为战争频繁,战俘过多,欧洲人放弃了一个个斩杀,而是选择从他们的嘴里获取情报,于是笑刑又开始所谓的发光发热。
他们通常会将战俘紧紧地困住,在他们的敏感部位,一般是脚底涂抹蜂蜜,白糖或者食盐,拉来一只山羊来舔舐犯人的脚底,这样一来,在山羊舌头的助力之下,即使是很不敏感的人也会因为钻心的奇痒而狂笑不止。
可是时间久了,人持续的狂笑就会使肺部的空气越来越少,造成窒息死亡。忍受力差的,在这种折磨之下,通常不过半个小时就会全身痉挛,大小便失禁,造成创伤,令人惨不忍睹。这种刑罚不亚于严刑拷打,在这种心理与生理极度折磨下,犯人会很快招供。
据以为叫做亨.黑格尔的人回忆,这种刑罚下犯人会在短时间内极其强烈的生理反应,从而快速招供,现在说来,还是令人毛骨悚然啊。